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根据《关于加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》(退役军人事务部发〔2020〕1号)精神,国家将逐步为退役军人和“三属”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,作为享受相应待遇的有效证件。目前,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拟制制发方案,我省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方案开展此项工作,请您保持关注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