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
省农业农村厅:
方秀全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《关于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、开展机械强农的建议》收悉,经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:
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,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。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,既是响应国家号召、投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,也是引导他们返乡干事创业、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,有助于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,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,有助于推动乡村国防动员能力进一步强化。
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》(退役军人部发〔2021〕48号),鼓励退役军人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,支持退役军人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,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、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、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、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,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能力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、地方农业执法骨干培训、农村创业创新培训、农机合作社运营管理等培训范围,针对性提升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能力。同时,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,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,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建功立业。召开全省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,注重引导退役军人发挥作用,激发他们投身改革、扎根基层、奉献社会的内生动力。
下一步,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,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,引导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。
办复类别:A类
联系单位: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
联系电话:0551—65902963
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
2022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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